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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4/6 9:37:17 访问量:1183 来源:综合协调科 作者:zhxtk

濮安委明电〔20179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

上一条:关于深刻吸取濮阳县3·22学生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