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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市安委会(办) - 关于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关于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时间:2017/5/10 9:11:35 访问量:813 来源:综合协调科 作者:zhxtk

濮安委明电〔201712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市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国务院、省、市重要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

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副职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情况;
(三)“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工作开展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六)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
(七)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督导任务。
二、督导分工
市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承担对18个市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督导任务,每个督导组督导2个部门,具体分工见附表。
三、督导频次
年内开展3轮督导。4中旬第一轮,重点督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重点工作启动情况;7月前后第二轮,重点督导各项工作尤其是高温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11月前后第三轮,重点督导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安委办另行通知。特殊情况下的专项督导,临时安排。
四、督导程序
1.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记录、照片、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挂牌督办通知、宣传教育培训记录、行政处罚卷宗等资料。
3.每轮督查抽查1个二级单位、2户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
4.督导组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5.每轮督导结束后2天内,写出督导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上次所提意见的落实情况等,书面提交给市政府安委办。
 
附件:2017年濮阳市市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分组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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