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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和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9/12 15:19:09 访问量:425 来源:综合协调科 作者:zhxtk 濮安委办明电〔2017〕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33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综合督查组初步定于9月5日至9月底,由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带队,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并延伸至市、县(区)政府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对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验各级政府的工作成效。请各县(区)、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自行下载)要求的督查内容,及时查缺补漏,积极全面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工作,各项准备工作要于3天内完成。
2017年9月5日
上一条:濮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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